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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赣州入选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

来源:发布时间:2021-11-24 18:17:00访问量:

    11月2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在赣州召开,此次会议是赣州承办的暨7月9日全国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总结评估集中评审会议后又一全国性医疗保障会议。会上,宣布将河北省唐山市、江苏省苏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赣州市、四川省乐山市等5个城市列为改革试点城市,标志着我国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前虎出席有关活动,省医疗保障局一级巡视员梁义敏出席并致辞,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骅出席并发言。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司、中心同志,各试点城市所在省医疗保障局分管局领导以及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唐山市、苏州市、厦门市、赣州市、乐山市等试点城市分管市领导、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等参加会议

陈金甫指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旨在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 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建立合理补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控制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陈金甫要求,各试点城市要以此次动员部署会为契机,深刻认识到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基础性、杠杆性、传导性作用。要紧盯改革试点的方向,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守护人民利益。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符合价格规律的计价单元体系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要妥善处理好不适应改革的因素探索政府指导和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发挥价格合理补偿功能,稳定调价预期、理顺比价关系,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要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强化大数据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监测评估考核,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综合效应。

在致辞中,梁义敏表示,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及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整整三周年之际,我们迎来了国家医疗保障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的顺利召开,这是国家医疗保障局对江西、对赣州的关心和厚爱。在医疗服务价格领域,我省建立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工作机制,常态化受理审核了近300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完成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专项调价,调整了280余项医疗服务价格;制定了一批助力新冠疫情防控临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出台了一批支持中医类、康复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发展的价格政策,对热敏灸等江西特色医疗服务项目予以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以赣州市参加改革试点为契机,按照“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基本原则,探索建立灵敏有度、符合江西省情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并在我省逐步推开,努力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表态发言中,张骅指出,此次国家医疗保障局选择赣州作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并在我市召开动员部署会,既是对我们的激励,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全市上下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坚决打赢这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攻坚战。她强调,为全面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我市从“完善体制机制、打造医保垂直管理体系”,“优化价格调整、完善医药服务价格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两定机构服务行为”三方面做足了功课,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我们将抢抓改革契机,不断开创赣州医保改革新局面;将释放改革动能,持续优化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将统筹高效推进,确保试出成效、试出经验,全力以赴做好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打造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赣州经验”。

动员部署会上,各试点城市的分管副市长进行了表态发言,与会人员开展了深入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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