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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2022年各省合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1000项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10-25 17:49:31访问量:

    国家医保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是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目标和重要内容。国家医保局正在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改革,聚焦技术劳务,增强价格项目对医疗活动的兼容性,指导地方简化新增价格项目申报流程,加快受理审核进度,同时引入创新性和经济性评价等,让人民群众及时接受具有临床价值或成本效率优势的新医疗技术服务。


2022年各省合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1000项


    据统计,2022年,全国各省合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近1000项。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调研,有的新增价格项目诉求,是因为价格项目跟技术细节绑定过深,临床实践稍有变化就可能无法匹配现有项目,医疗机构需通过申报新增价格项目方可进临床使用收费。有的新增价格项目申报质量不高,将现行价格项目进行拆分、组合、改头换面,导致不少省份每年收到医疗机构申报新增价格项目数千项,其中重复及低质量申报占比较高,影响了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的工作效率。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价格管理方面,对于创新技术转化为医疗服务的,遵循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管理。2021年8月,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目的是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重点围绕总量调控、价格形成、动态调整、监测考核、项目管理等五大机制开展试点探索。


    对于创新技术转化为药品的,遵循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管理。即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药企业依法自主制定价格,自主申报挂网。医保部门通过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按通用名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强化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价格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措施,发挥医保对药品价格引导作用,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突出体现对技术劳务价值的支持力度


    医疗服务价格关系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9年至今,国家医保局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建立完善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要突出体现对技术劳务价值的支持力度,优先从治疗、手术和中医类中遴选价格长期未调整、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每次价格调整方案中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原则上占总量的60%以上。


各省份已全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各省份已全面建立并运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实施价格调整,将调价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医院改革绩效等指标挂钩,持续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调价预期和调价窗口等问题,促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优化


    2021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目标是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新机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是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通用型和复杂型分类管理,其中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较高的价格项目作为通用型项目,如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部分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政策出台至今,部分试点城市对通用型项目进行了调整。国家医保局也指导其他省基于成本大数据、宏观经济指标和服务层级等因素,动态调整通用型价格项目等价格水平,促进通用型医疗服务规范化、均等化。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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