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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20-09-24 17:00:00访问量:


第一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机关内设4个正科级职能科室,另设机关党委。管理1个副处级以上参公事业单位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35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1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18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195.55万元,增长19.77%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3.80万元,较2018年增加176.93万元,增长112.79%;本年收入合计850.87万元,较2018年增加18.62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38.15万元,占75%;其他收入212.72万元,占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18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195.55万元,增长19.77%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77.37万元,较2018年增加222.05万元,增长33.88%;年末结转和结余307.30 万元,较2018年减少26.50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59.22万元,占75.14%;项目支出218.15万元,占24.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4.80万元,决算数为87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9.17万元,决算数为59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2万元,决算数为26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9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1万元,决算数为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变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2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8.21万元,较2018年增加33.88万元,增长8.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5.49万元,较2018年减少63.29万元下降30.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52万元,较2018年增加23.7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职工去世,抚恤金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40万元,较2018年减20.65万元,增长93.70%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0万元,决算数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5%,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24万元,下降57.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接待0批,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20万元,决算数为2.35万元,共接待27批,265人次完成年初预算的16.55%,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24万元,下降57.9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019年度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局无保留的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49万元,较2018减少43.94万元,降低19.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局无车辆资产。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902.87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逐步实现了对现有医保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整合原新农合信息与城镇居民信息资源,为全市69.87万城镇职工、873万城乡居民提供业务服务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强市级大数据核心;二是加强基金监管的信息化应用;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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